房屋租賃合同
(樣本)
甲方:大孟街道辦事處大韓莊村民委員會(出租人)
乙方: xxx (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產概況
1、位置:中牟縣廣惠街綠博新城2號院8號樓。
2、面積:約590.88平方米。
3、樓房裝修情況:毛坯。
4、配套設施:水、電、燃氣。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甲方享有出租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對該權屬現狀完全了解,并確認自愿租用該房屋。
(二)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承租房屋的合法使用權,有權對承租房屋進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為 10 年。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該房屋首年租金為xxx 元(大寫:人民幣xx),租金每五年在上年度基礎上遞增10%。
(二)房租一年支付一次,乙方應在本年度房租到期 30 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
(三)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時應當交納租賃保證金xx元(大寫:人民幣xxx)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四)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而產生的修繕費用、乙方拖欠的房屋租金等,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五條 租賃期間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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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賃期間,出租房屋及下附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按時交納。
2.若因政策原因增加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收費項,由甲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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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賃期內,乙方自行承擔租金及水、電、天然氣(天然氣開戶費由受讓方承擔)費用等其它費用。
2.乙方因實際經營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維修、消防及使用安全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房屋裝修、修繕與使用
(一)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前,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交甲方審核,在甲方審核通過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二)因乙方原因導致的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三)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安全地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維護不當等原因導致的法律及經濟后果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該責任自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所經營項目要符合政府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件
(一)甲方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能按時交付出租房屋,每逾期一日,則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5 倍的滯納金。若甲方無法按約交付出租房屋,應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應向乙方支付違約年度租金總額 10 %的違約金。若乙方證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其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ǘ┮曳竭`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年度租金總額 10 %的違約金。若甲方證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其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違規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 1 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甲方不再退還其已支付的剩余租金。
3.若乙方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 倍的滯納金。
4.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應按期交還承租房屋。若乙方不能按時交還房屋,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5 倍的滯納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2.因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需要拆除出租房屋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3.因上述原因而導致合同終止,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日計算(每月按30日計)。已支付租金較實際計算租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補足。
第八條 房屋的驗收
?。ㄒ唬┘追綉幢竞贤s定交付房屋,并以房產、配套設施現狀交付乙方。
(二)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將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甲方時,應保證承租房屋整潔且無留存物品(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應保證承租房屋與甲方交付房屋原貌一致及其附屬設施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的狀態。
(三)房屋交付、交還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15 日內向對方主張。
(四)因驗收不通過而導致的逾期交付、逾期滯納金以及為達到驗收標準而產生的修繕、清理等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二)若甲方不能交付出租房屋或交付的出租房屋嚴重影響使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違規活動的;
2.逾期交納房租 1個月以上的;
3.乙方超越租賃用途進行經營的;
4.乙方改變建筑主體結構的。
?。ㄋ模┳赓U期限屆滿,本合同自然終止。若乙方要繼續租賃該房屋,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 2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該租賃期限屆滿后仍對外出租該房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條 爭議解決
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解釋(包括其是否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或索賠,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爭議經充分、友好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端解決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上述責任計算時間為自乙方接管房子之日起。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三資中心備案壹份,申請《交易鑒證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